(南寧市職改辦)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廣西職稱幫,是職稱評審一站式咨詢輔導機構,擁有豐富的社會資源和職稱工作經驗,運營十年來,已幫助數千人順利晉升中高級職稱,贏得大家的信賴和贊譽。專家輔導,綠色通道,全程服務,省心省力。評職稱需要幫助可聯系王老師:18070928953(同微信)。
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職改辦,市直各系列職改辦,各有關單位職改(人事)部門:
????根據《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桂辦發〔2017〕47 號)、《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桂人社規〔2021〕11號)和《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等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22年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符合廣西相應職稱系列或專業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人員可申報:在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自由職業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
(二)無職稱直接申報或破格申報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1.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工程技術難題,在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可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2.無職稱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的,應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且有對應的社保佐證信息。
3.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后,可直接申報副高級以下職稱,相關學歷(學位)、資歷、業績要求,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三)款規定。
4.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試行)》(桂職改〔2018〕1號)規定直接評審高級職稱。
5.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按照《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桂人社規〔2021〕12號)規定執行。
6.海外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可按照《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規定直接申報高級職稱。
7.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中的一項條件,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并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三)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四)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延退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4.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5.從2022年往前推算,申報資歷年限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含未定等次)的。
6.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7.下一級職稱不符合取得職稱當年資格條件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條件
(一)思想政治、學歷、資歷、能力、業績、論文著作等申報條件以各系列評審通知為準。
(二)繼續教育條件。申報前需完成本部門本行業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和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規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廣西壯族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解讀》(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tce.gx12333.net/)的學習任務。2022年前,申報資歷年限內各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習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本行業繼續教育任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申報途徑
(一)在職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依法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無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二)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在影視、美術、動漫、工藝美術、文學創作等專業領域取得行業認可成果的自由職業者,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民營企業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需統一申報途徑,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注冊地參加職稱評審。在我市轄區內注冊的民營企業如選擇自治區相關評委會評審的,需經我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核推薦。
(三)申報人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
(四)申報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五)中直駐邕單位或外省市駐邕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不得多渠道申報。如選擇向我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由南寧市發文發證),須由該單位所在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市駐邕單位總部(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就該駐邕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1),并報相應評委會對應職改部門備案后方可申報。
(六)市外人員按規定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我市申報評審職稱的,應由申報人所在職改部門出具委托材料(模板詳見附件2),并經自治區(市縣區)職改辦按權限審核同意后推薦到相應系列高(中初)級評委會評審。我市人員申報我市有評審權限但尚未組建評委會的職稱時,應按委托評審程序辦理手續。
(七)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
(八)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稱后,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當進行職稱轉評。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重新申報相應職稱評審。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四、申報方式及要求
(一)實行申報材料“清單制”。各系列主管部門應對照評審條件及相關文件要求,認真梳理申報人需提供的材料,完善申報材料清單。清單要明確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并在評審部署文件中一并印發,原則上不得要求申報人提供清單以外的材料。要進一步整合證明材料,需同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二)實行網絡化申報。各級人事職改部門應采取有效措施指導本地區本行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
1.高級職稱通過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www.rczx.com/index.html)申報。
2.中級、初級職稱通過南寧市人社局官網網上辦事大廳(http://rsj.nanning.gov.cn)申報。
申報流程以相應部署文件為準,系統運用、操作培訓等技術咨詢工作請聯系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電話:5668589
(三)申報推薦要求
1.個人申報。
(1)個人信息。申報人按申報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上傳材料,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上傳所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信息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證明材料。
(2)學歷信息。申報人正式申報前應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學歷,對能查詢的學歷,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證書編號等基本信息;對無法查詢的,還須提供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查詢個人檔案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相關材料。
(3)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已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無需提供職稱證書材料。
(4)社保信息。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人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近6個月(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
在南寧市或自治區參保的,無須提供社保證明。在其他地方參保且可通過網絡核實的,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核查途徑,并上傳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函(附件1或附件2)。
(5)論文著作信息。申報人按要求提交任現職以來所發表的論文著作,具體要求以各系列評審條件為準。論文著作包括已發表(即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未發表的(含決策咨詢類信息、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教案、病歷等成果)。
2.單位審核推薦。
(1)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審核申報材料,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政府所屬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對自由職業者的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2)單位應按規定成立職稱審議推薦小組(不少于5人組成,其中專業技術人才不得少于2/3。審議推薦小組的專業技術人才應具有相應級別以上職稱。審議推薦可以邀請外單位專家或委托外單位進行)負責對申報人的“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綜合評價,通過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材料是否屬實。審議(答辯)情況要做好記錄,作為是否同意推薦的依據之一。要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審議推薦小組的評語、投票結果和公示情況。
對申報高級職稱的人員,單位應在出具推薦意見前組織面試答辯,并在面試答辯的基礎上確定推薦意見。單位面試答辯專家達不到規定的,可外請專家或委托其他單位進行面試答辯推薦。
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一般由所在工作單位履行審核審議、公示、推薦等程序。受工作單位委托,也可以由檔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機構履行上述程序。自由職業者申報職稱評審,可以由檔案托管的人事代理機構履行審核審議、公示、推薦等程序;檔案沒有委托存放的,可以由相關行業協會履行上述程序。
自由職業者由推薦單位(即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填寫推薦意見,面試答辯程序由推薦單位結合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組織,并由政府所屬人事檔案托管機構或相關行業協會對自由職業者的申報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3)單位應對申報人的申報情況、申報材料情況進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申報情況或申報材料發生變更,還應對變更情況進行補充公示,公示和補充公示時間均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4)單位人事職改部門應將專家鑒定意見填入申報系統,并將其職稱證書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
(5)對已發表的論文,由單位按規定核查其真實性有效性,并承擔相應責任。
(6)申報人有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3.主管部門審核。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4.評委會組建單位審核。評委會組建單位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存在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不符合基本條件、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問題的材料報送評審。要從嚴審核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各系列職改辦應從嚴審批并及時將審批結果報市職改辦備案。
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明確補充材料時限,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五、評審組織管理
(一)規范量化評審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各相關單位職改辦應按照《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制定市級(單位)職稱評審標準的通知》(南職辦〔2022〕2號)要求,根據本行業(單位)人才隊伍發展的需要,結合自治區對應評審標準,決定是否需要在本行業(單位)職稱工作中自設評審標準。
各職改辦不得自行設定資格名稱、更改評審條件、降低評審標準,開評專業以網絡評審系統所列專業目錄為準。堅持“四不唯”原則,結合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工作,將繼續教育培訓(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情況納入自設標準。要以科學精準為目標,完善分類評價指標,提高評審公信力和滿意度。各系列中、高級評委會應實行量化評審,納入量化評價的指標,須在評審部署文件中公布。
需要自設評審標準的,應于6月30日前完成并南職辦〔2022〕2號文件規定的程序報備,并以新標準部署本年度評審工作;無需自設評審標準的,應于6月30日前向市職改辦書面說明理由。
(二)加強評委庫建設。各系列(縣市區、單位)職改辦要做好評委庫動態調整工作,根據現有評委情況、行業人才情況和評審工作需要,加大評委選拔推薦力度,及時調整充實評委庫,并于開評前30天將評委庫調整情況報送市職改辦。要結合實際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入庫專家的培訓教育,強化職業道德、規范評審行為,具體按《關于加強南寧市中級職稱評審專家庫管理工作的通知》(南職辦〔2019〕11號)執行。
(三)規范專家抽取。各級評委會評審專家由各評委會組建單位在核準批復的評委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禁止任何單位或部門以任何形式指定評審專家。專家抽取過程應當接受評委會組建單位監督員全程監督,抽取后密封管理,由評委會組建單位如實填寫《隨機抽取**級職稱評委專家記錄單》。開評前,按規定啟封、通知專家。
(四)嚴把評審標準。各級各系列評委會務必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以保證評審質量為核心,及時組織學習貫徹自治區規定的評審條件,高級評委會需統一組織學習自治區職改辦制發的《高級職稱評審專家培訓課程》,合理確定評審通過標準。不得擅自更改評審條件,不得降低評審要求,不片面追求通過率,要充分考慮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結構比例及空缺崗位情況。工作中對重大評審政策把握不準的,應主動與市職改辦研究確定,任何單方面對評審政策的修改調整無效,所產生的后果由相應評委會承擔。
六、評審結果報送及確認(備案)
(一)各系列職改辦在完成中、高級職稱評審并審核無誤后,及時將評審結果報市職改辦確認備案。
(二)各中級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承擔評審結果真實有效的主體責任。市職改辦負責組織對各系列中、高級職稱評審結果、全部申報人員材料(含評審未通過的人員材料),進行集中審核。對集中審核發現不具備基本申報條件、不符合申報評審程序、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的,不予確認,屬評審未通過的同時調減評審通過名單,并將存在問題反饋相關職改辦調查處理。
(三)實行評審結果隨報隨批、分批確認制度,各系列職改辦要合理安排評審時間,及時上報評審結果。確保絕大部分評審通過無異議人員在年內取得職稱。
(四)及時報送職稱電子證書數據。各系列職改辦按《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要求,及時報送職稱數據。
七、時間安排
原則上6-8月為個人材料準備和申報階段,個人申報時間不少于1個月,申報截止時間不晚于10月30日,評審結束時間不晚于11月30日。各縣(市、區)、系列、單位職改辦要結合實際合理安排,在評審部署文件中明確,并采取網上公布等形式有效發布。
各系列職改辦應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對本系列已啟用新評審條件的,在評審部署文中予以明確。請于6月30日前將評審部署文件報市職改辦備案。
各系列職改辦在完成中、高級職稱申報材料資格初審后,于開評前5天將開評申請、優選規則、量化標準報市職改辦確認備案。
八、貫徹落實有關政策
1.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2.繼續實施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職稱激勵政策。具體按《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7號)和桂職辦〔2022〕19號等文件執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源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等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等。其他行業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3.繼續落實職稱評審向基層傾斜政策,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1)對在鄉鎮累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20年及以上人員,可破學歷或資歷按評審條件參加職稱評審。
(2)鄉村教師符合中、高級職稱申報條件,且累計在鄉村學校工作滿5年、10年的,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對應申報中級、副高級職稱。鄉村教師是指縣以下(不含縣城所在地)鄉鎮和村莊學?,F在職在編在崗教師。
(3)對擔任扶貧駐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等重大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任務時間計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4.加強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規范暢通民營企業申報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做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的政策宣傳和申報評審服務。民營企業原則上按照屬地原則參加職稱評審,也可選擇參加自治區民營企業相關評委會評審,同一單位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須統一申報途徑(自治區或市縣區)。檔案托管在各級人才市場的,可參加廣西流動人員職改辦組織的相關評審。各系列(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屬地民營企業參加職稱評審服務工作,加強民營企業申報途徑的審核把關,向自治區相關評委會申報高級職稱的,需經市職改辦審核推薦。
各級評委會在評審過程中可對民營企業參評人員單獨確定評審通過率,也可根據參評情況單獨建組評審。
5.支持高技能人才參加工程、農業、工藝美術、文物博物、實驗技術、藝術、體育、技工院校教師等系列職稱評審,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有關規定執行。
九、誠信申報
(一)申報人對申報材料真實完整性負第一責任,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相關工作經歷與業績成果,以及學歷、社保、資格、榮譽、獎懲、論文著作等相關信息。
(二)單位對申報材料審核負主要責任。
1.單位同意推薦,即對申報人所提供的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信息的真實性承擔主要責任。
申報人辦理檔案托管的,所在單位與檔案管理部門應根據各自所掌握申報材料的情況,分別對上述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并承擔相應責任。
2.公示業績成果等申報材料。
3.按程序審查、組織審議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
(三)主管部門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四)各級(系列)職改部門各負其責,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確保評審工作正常開展。
1.嚴格審核把關。審核過程中發現涉嫌材料虛假的,要求申報人提供證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或提供后仍無法證明,認定屬材料造假的,將名單報上一級職改辦備案。評審通過后發現的,按規定程序報請撤銷資格。
2.按要求受理材料。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根據桂人社規〔2021〕11號第三章要求,審核申報材料,未按程序推薦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
3.按要求組織評審。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按規定時間、程序、條件、標準組織開展評審工作。
4.建立誠信檔案。評委會所在職改辦要按規定落實黑名單制度,將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名單,實現信息共享并作為各級評委會評審時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
十、紀律要求
(一)加強職稱誠信管理。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關注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各級評委會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對申報人隱瞞身份申報、掛靠申報、學歷資歷業績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各級職改部門審核過程中隱瞞、歪曲事實以及評審過程中違紀違規的,按權限移交線索,作進一步處理。如責任人為中共黨員,同時移交紀檢部門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處理。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出現大面積弄虛作假申報行為的,函告責任人所在單位紀檢監察部門。
(二)嚴肅職稱評審工作紀律。各級評委會、申報人、申報人所在單位或推薦單位、評委會組建單位、評審專家及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八章有關規定處理。
(三)加強職稱監督管理。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聯系方式和請求、事實、理由。評委會組建單位應就評審過程是否合法合規等方面回復當事人。
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一)關于政策文件。有關政策均可在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http://www.rczx.com/index.html)或南寧市人社局官網(http://rsj.nanning.gov.cn)查詢。
(二)關于職稱聘任。取得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退休年齡的,所取得職稱不作為崗位聘任的依據。
(三)關于職稱電子證書。根據《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自2020年1月14日起我市通過評審、重新確認、認定、遺失補辦等方式取得的職稱,已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已發放的紙質職稱證書繼續有效,無需更換為電子證書。
(四)關于職稱核驗。尚未在線審驗的高級職稱證書,請登錄廣西人才市場職稱網進行審驗。中、初級職稱通過南寧市人社局官網實行在線核驗,具體按《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執行。各職改辦要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推進所發放職稱證書數據的在線審驗工作。
職稱核驗主要核驗持證人取得該職稱所依據的學歷、經歷、業績等信息是否真實。發現持證人職稱檔案信息與政務數據信息不一致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定開展查處工作。
(五)關于評審收費。申報職稱須繳納評審費,收費標準為:高級380元/人次、中級230元/人次、初級150元/人次(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繳納方式以各系列評審部署文件為準。
(六)關于評審復查。申報人對涉及本人的評審結果不服的,可以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申請復查,但專家評分結果不予公開和查詢。
(七)未盡事宜按自治區職改辦相關規定執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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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2.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3.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
4.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5.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
6.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
7.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
8.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桂人社發〔2020〕17號)
9.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
10.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
11.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
12.關于制定市級(單位)職稱評審標準的通知(南職辦〔2022〕2號)
13.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職改〔2018〕1號)
14.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桂職辦〔2017〕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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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5月30日
3.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doc
4.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rar
5.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doc
6.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doc
7.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pdf
8.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桂人社發〔2020〕17號).pdf
9.關于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規〔2020〕9號).doc
10.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pdf
11.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pdf
12.關于制定市級(單位)職稱評審標準的通知(南職辦〔2022〕2號).doc
13.關于進一步做好引進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職改〔2018〕1號).pdf
14.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桂職辦〔2017〕47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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