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州工程經濟技術職改辦)關于開展2022年度賀州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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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職改辦、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市直有關單位職改辦(人事部門),有關企事業單位:
為做好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根據賀州市職改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賀職辦〔2022〕24號)和自治區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關于開展2022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工經職辦〔2022〕3號)精神(附件1),結合我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申報范圍、對象
1.在賀州市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中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年度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廣西工程系列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的人員,可按規定申報職稱。
2.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符合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可直接申報副高級及以下職稱。
3.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方可申報。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國家或自治區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
5.除符合相關文件規定并按照審批程序辦理了延長退休年齡手續者以外,申報職稱時已辦理退休手續或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不得申報。
6.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7.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8.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條件
1.申報人員應符合與申報職稱相應的評審條件?,F行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評審條件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職改辦《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附件2)。
2.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
3.根據《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賀人社發〔2019〕9號)精神(附件3),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4.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實施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2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5.有海外工作經歷的人員、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人員,可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有關規定申報相應職稱。
6.專業技術人才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重新申報相應職稱評審辦理職稱轉評。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7.在區外(含中直駐桂單位或外省單位駐桂機構)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區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
8.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9.專業技術人員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評審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途徑
1.申報人員應結合身份性質、所屬行業,對照評審條件和網絡申報系統所列評委會及專業目錄,選擇所要申報的評委會及相應評審專業:
(1)自治區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評委會:
——自治區工程系列正高級評委會,負責除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交通行業外的全區工程系列正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
——自治區工程系列高級評委會,負責除住房城鄉建設行業、交通行業、水利水電行業、自然資源行業、生態環境行業、快遞行業、水產行業、廣播電視行業等8個行業外的工程系列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已下放評職稱評審權的單位除外),以及除南寧、柳州、桂林、梧州、玉林等具備工程系列副高級評審權限外的各市工程系列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
(2)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承接自治區工程系列民營企業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區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副高級工程師職稱評審;
(3)賀州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所屬評委會:
——賀州市工程系列中級評委會,負責全市各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工程師職稱評審;
——賀州市工程系列民營企業中級評委會,負責全市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工程師職稱評審;
——賀州市工程系列初級評委會,負責市直各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申報人員助理工程師職稱評審;
——賀州市工程系列民營企業初級評委會,負責市本級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助理工程師職稱評審。
(4)具備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權限的各縣(區)工程系列初級評委會具體名稱,請查閱該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印發的相關通知、部署文件。
2.除銀行、保險公司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外,申報人員不得選擇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3.中(區)直駐賀單位或外省、外市駐賀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不得在同一年度保留兩種或以上申報渠道,多頭申報。如選擇通過賀州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的,由該單位所屬的中(區)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外市駐賀企業總公司(總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4),并報相應評委會所屬職改部門備案后方可申報。
(二)申報材料
1.個人信息
申報人應當在規定時限內通過網絡申報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如缺少《賀州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5)中標注“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
(1)證件照:個人相片須為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以清晰為準,照片人物不能扭曲變形。
(2)特殊勾選:高技能人才的申報人員,請注意勾選相應選項。
(3)學歷:學歷情況由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個人檔案、教育部學信網等方式進行核驗。教育部學信網不能夠查詢到學歷的,需提供學歷證書、查檔材料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
(4)下一級職稱: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應在職稱申報系統中能夠實現數據共享匹配。(還未進行證書審驗的,需在職稱申報材料提交前完成下一級職稱證書審驗)
工程領域職業資格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在網絡申報系統中未能數據獲取的,需手動填寫證書信息,并將證書原件掃描上傳至指定位置。有多個資格證書信息的,請注意勾選“是否以該資格申報”。
(5)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登錄廣西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網址鏈接:http://ptce.gx12333.net/)進行學時登記。申報前需完成規定的2022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1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
(6)社保:民營企業申報人員原則上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以上(不含申報當月)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對于6個月內有工作單位變動的,應提供相關情況說明和證明材料。個人社保繳費記錄可通過數據共享核驗等方式進行校驗,不需個人提供社保繳費證明。
2.申報主要材料
(1)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填寫申報人的主要學歷、工作簡歷和專業技術工作經歷。主要學歷從大、中專院校以上填起;工作簡歷從參加工作時填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從取得下一級職稱時填起。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如:中級申報副高級,必須是取得中級職稱以后,下同)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工作經歷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起始時間、項目內容、本人任何職、證明人等,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
(2)業績成果。
業績成果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業績成果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業績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等,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對具有等待期的課題結題材料,可憑課題立項相關材料先行申報,并于開評月的上月月底前將課題結題材料按規定程序補充報送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
(3)學術成果。
學術成果必須符合評審條件中“論文、著作條件”要求,且必須是任現職以來所發表,不包括任現職期間為完成學歷教育如取得本科、碩士等學歷或學位而發表的論文或著作。學術成果原則上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須同時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全文及該期刊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網址鏈接http://www.nppa.gov.cn/nppa/channels/300.shtml)上的查詢結果截圖。若在國家新聞出版署門戶網站無法查詢的,也可在知網、萬方或維普等三個網站查詢;專著需提供封面、目錄及內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技術工作總結需提供專業技術工作實踐相關材料、采納單位書面評價和認可等相關證明作為附件,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提供參評論文原則上不超過5篇。
根據自治區職改辦有關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申報職稱時,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2篇;獲黨中央、國務院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0.5篇,其中獲黨中央、國務院領導批示的視為國家權威期刊報刊1篇。個人撰寫的決策咨詢類信息,單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2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5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信息刊物綜合采用的視為公開發表論文1篇,其中獲自治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1篇,獲自治區黨委、政府其他領導批示的視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決策咨詢類信息被不同類別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獲得領導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標準計,不累計。根據信息管理有關規定,以上規定的決策咨詢類信息不含部門信息刊物或專項工作信息,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自治區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3.輔助材料
特殊情形應提交相應輔助材料,需同一單位出具的證明應整合在一份材料中。
(1)無職稱申報、破格申報以及使用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的申報人員,申報人應填寫《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6)或《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附件7),并提供達到無職稱申報或破格申報條件的證明材料,連同申報材料一并提交審核,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2)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材料。
(3)其他特殊情形,應根據評委會要求提供相關輔助材料。
(三)關于正高級工程師專業答辯事項。
根據評審程序要求,正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前,由相關評委會組織專業答辯,專業答辯時間不超過20分鐘(個人準備不超過10分鐘、答辯及專家提問不超過10分鐘)。答辯時間和地點,在評委會開評前一天,由會務組通過手機短信方式通知申報人本人,手機號碼以申報人在網絡申報系統填寫為準。
三、審核推薦要求
各單位、主管部門、縣(區)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及縣(區)職改辦通過網絡申報系統對申報人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
(一)單位審核推薦
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申報高級職稱人員,在審議前應采取答辯或說課等方式進行考評。審議推薦小組進行審議后,在申報系統中下載模板并據實填寫審議推薦意見,經審議推薦小組組長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后在系統內上傳原件掃描件。審議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的德才表現、學術技術水平、業績成果、考評情況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
審核推薦單位要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
單位對審議通過且公示無異議的申報人出具單位推薦意見。推薦意見應對申報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績、專業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給予評價,明確是否同意推薦。申報人不符合申報條件或審議不通過,單位沒有出具推薦意見或出具不同意推薦意見,以及有其他不宜推薦情形的,單位不得推薦。
(二)主管部門審核
單位主管部門要按權限對單位審核推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審核和糾錯,加強對單位的推薦程序、推薦材料真實性和填報材料規范性等方面的審核并承擔審核責任。
(三)職改部門審核
縣(區)職改部門負責審核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履職情況,重點審核推薦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規范性、推薦對象基本條件等,嚴禁將程序不規范、材料不完整、推薦對象基本條件不符合、單位推薦意見不明確或不予推薦等申報材料報送評委會評審。要加強對無職稱申報和破格申報情形的審核,無職稱申報要重點審核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或越級申報。經審核,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二條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工作經歷和身份性質由評委會所在職改辦通過社保數據共享或向社保部門核實等方式核驗。審查中發現申報人填寫工作經歷與社保繳費記錄不符等情況,經核實為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各級職改辦不予接收材料,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四十九條規定查處。
四、評審組織要求
(一)規范評審組織
縣(區)評審委員會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文件規定和評審權限開展評審工作。開展評審的專業以網絡評審系統所列專業目錄為準。
(二)注重把握評審質量
要按照優中選優的原則,堅持以評審質量為核心,合理確定評審通過標準。在評審過程中,可對民營企業參評人員單獨確定評審通過率。
(三)加強評委庫建設和評審專家培訓
評委庫實行動態調整,縣(區)評委會所在職改辦應按規定及時開展評委庫組建、調整和評委抽取等相關工作??h(區)評委會開評前應提前對評審專家進行培訓。
五、時間安排
以下時間安排僅針對賀州市工程系列中、初級職稱申報、審核和評審范疇。
(一)部署階段
2022年6月,部署年度評審工作,在“賀州市中小企業公眾號”對外發布部署文件。
(二)申報審核階段
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10日為首次申報、審核階段。申報人根據審核意見修改、補充后再次提交的,須在10月20日18:00時系統接收補充申報材料截止時間前完成逐級推送,逾期未成功推薦至評委會所在職改辦的,原則上不予受理。
1.個人申報與單位審核推薦時段:申報人須在2022年7月1日-8月25日內完成申報材料的首次提交;申報人所在單位于8月31日18:00時前將申報人材料成功推薦至縣(區)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市直單位或企業直接推薦至市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逾期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2.縣(區)職改部門審核推薦時間段:2022年7月1日-9月10日。請各縣(區)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縣(區)職改辦于9月10日18:00前將申報人材料成功推薦至賀州市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
3.2022年7月1日-10月30日為賀州市工程經濟系列職改辦審核材料階段,其中:9月30日前完成材料首次審核并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10月20日18:00時系統截止接收補充申報材料,10月30日前完成再次申報材料審核。
(三)組織評審階段
2022年11月為賀州市工程技術經濟專業職改辦組織評審、復核與二次公示階段。評審完成后將在“賀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公眾號進行二次公示。
(四)結果確認及批復階段
2022年12月,對公示無異議結果進行確認,并報市職改辦審批。批復文件在“賀州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主動公開。
(五)職稱證書數據歸集與核發階段
1.按分級管理原則履行職稱電子證書發行責任。電子證書的下載與打印可自行登陸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廣西人社”APP、“廣西人社服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辦理。
2.專技人員可在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個人版系統自行下載評審表。
申報自治區工信廳(副高、正高)和廣西企業與企業家聯合會(民營企業副高)所屬評審會的,請務必按《關于開展2022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工經職辦〔2022〕3號)規定的時限提交材料。
六、評審收費
(一)評審收費標準:按照自治區物價局、區財政廳桂價費〔2006〕359號文件規定收取,即正高級工程師評審收費450元/人次,高級工程師評審收費380元/人次,工程師評審收費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師和技術員評審收費150元/人次。
(二)收費方式與時間: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2年7月1日—10月30日18:00。提交材料后,請留意系統站內消息,并按消息提示繳費。繳費成功才表示本次材料報送成功,逾期不繳費者視為放棄本次職稱申報。
七、紀律要求
(一)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h(區)評委會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
(二)加強職稱監督管理。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八、其他評審相關問題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
通訊地址:賀州市向陽路東69號市工信局202室
郵 編:542800
評審政策咨詢電話:0774-5283751
廣西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技術支持電話:0771-5505013
網絡申報系統(個人/單位):廣西專業技術(職稱)管理服務平臺http://my.gxrczc.com,具體申報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參閱網絡申報系統“幫助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11號)二維碼掃描查閱:
附件:1.《關于開展2022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工經職辦〔2022〕3號)
2.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7號)
3.《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自治區人社廳 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賀人社發〔2019〕9號)
4.中(區)直駐賀單位或外省、外市駐賀企業的分支機構屬地評審模板
5.賀州市工程系列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6.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7.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審批表
賀州工程技術經濟專業
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桂工經職辦〔2022〕3號關于開展2022年度廣西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doc
附件3(賀人社發〔2019〕9號)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自治區人社廳關于在部分職業領域建立職稱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對應關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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