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職改辦)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2022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南水職〔20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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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開發區)人社局、職改辦,各縣(市、區、開發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市水利局所屬單位,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有關單位職改(人事、人力資源)部門: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桂人社規〔2021〕11號)(附件1)、《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附件2)、《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2022〕5號)(附件3)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附件4)等文件精神,為做好2022年度南寧市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對象
(一)符合廣西相應職稱系列或專業申報條件的以下在職人員可申報:在我市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以下稱“用人單位”)和自由職業者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任務,符合相應職稱申報條件的,可按規定申報職稱。
(二)無職稱直接申報或破格申報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十八條規定執行。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流動到企事業單位后,可以直接申報中、初級職稱。直接申報中級職稱須滿足以下學歷(學位)資歷要求: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大學??飘厴I從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中專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0年以上。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流動前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可合并計算。已取得職稱的,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等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直接申報中級職稱,應不低于各系列評審條件規定的最低學歷條件,并符合評審條件其他要求。
2.無職稱直接申報中級職稱的,應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超過評審條件相應學歷資歷規定年限(初級、中級職稱所需年限合并計算)2年以上的。應提供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且有對應的社保佐證信息。審核單位需嚴格把握好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按規定提供勞動合同及對應的社保繳費證明或事業單位入編(聘任合同)等證明材料。
3.獲得高級工、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分別從事技術技能工作滿2年、3年的技能人才,可以申報評審相應專業助理級、中級職稱,不將學歷、論文、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作為限制性條件。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應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4. 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中的一項條件,應符合所申報系列破格條件要求,申報人應提供達到破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并經評委會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
(三)因機構改革退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其專業技術人員在規定的過渡期內可以參加職稱評審。申報人的身份性質應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
(四)下列人員不得申報:
1.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
2.已辦理離退休手續或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延退的。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在受處分期間的。
4.因違紀違法被有關部門立案審查調查或受到違紀違法處分處罰,仍在處分處罰影響期內的。
5.從2022年往前推算,申報資歷年限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含未定等次)的。
6.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限的。
7.下一級職稱不符合取得職稱當年資格條件的。
申報后出現上述情形的,評審結果不予確認。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人應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對應級別職稱評審條件規定。
(二)破格申報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職稱的,應符合上述評審條件中的破格條件要求。無職稱申報應符合自治區無職稱申報有關規定的條件和范圍。破格申報為放寬學歷或資歷條件,不等同于無職稱申報。
(三)通過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獲得與所申報專業相關工程類碩士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在申報工程系列職稱評審時可提前1年參加相應專業職稱評審1次,工程類專業學位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于對工程專業學位類別進行調整的通知》(學位〔2018〕7號)執行,具體包括: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藥(代碼0860)、交通運輸(代碼0861)8個專業學位類別,以及原工程專業學位類別(代碼0852),項目管理、物流工程、工業工程3個領域不在其內。
(四)工程技術人才取得的工程領域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層級的職稱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職業資格分級設置的,其初級(二級)、中級(一級)、高級分別對應職稱的初級、中級、高級,未分級設置的一般對應中級職稱,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在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符合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可參加工程系列職稱評審。
(六)專業技術人員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應在新崗位工作滿一年后及時轉評職稱。轉評提供的能力條件、業績成果、論文著作等應與所申報系列(專業)相符。資歷年限和申報材料可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七)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對擔任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駐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等重大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任務時間計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三、申報途徑
(一)在職人員應通過其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已在各級人才市場辦理檔案托管的,可經所在單位同意并填寫基層單位考核推薦意見后,通過各級人才市場推薦申報。除銀行、保險公司等依法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以外,申報人不得選擇無獨立法人地位的分支機構作為申報單位參評。
(二)民營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在影視、美術、動漫、工藝美術、文學創作等專業領域取得行業認可成果的自由職業者,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一條規定的途徑申報職稱。
民營企業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需統一申報途徑,一般在勞動關系所在企業注冊地參加職稱評審。在我市轄區內注冊的民營企業如選擇自治區相關評委會評審的,需經我市人社行政部門審核推薦。
(三)申報人身份性質根據其申報時人事勞動關系所在工作單位確定,否則視同申報材料造假。
(四)申報人在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個同級別職稱。同一年度申報多個同級別職稱的,該年度所有評審結果無效。
(五)中直駐邕單位或外省市駐邕企業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本單位(系統)統一渠道申報職稱,不得多渠道申報。如選擇向我市相應評委會申報(由南寧市發文發證),須由該單位所在的中直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或外省市駐邕單位總部(集團公司)人事部門就該駐邕單位申報渠道問題出具書面意見(模板詳見附件5),并報相應評委會對應職改部門備案后方可申報。
(六)市外人員按規定通過委托評審方式到我市申報評審職稱的,應由申報人所在職改部門出具委托材料(模板詳見附件6),并經自治區(市縣區)職改辦按權限審核同意后推薦到相應系列高(中初)級評委會評審。我市人員申報我市有評審權限但尚未組建評委會的職稱時,應按委托評審程序辦理手續。
(七)在區外取得職稱,流動到我市后仍從事相同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則上應按規定辦理重新確認后方可申報原系列上一級職稱。在區外取得職稱,不再從事原系列專業技術工作的,不符合辦理職稱重新確認條件,由單位核實其原取得職稱的真實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報上一級職稱或轉評。職稱重新確認和職稱轉評,分別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有關規定執行。
(八)專業技術人員取得職稱后,從事與原取得職稱系列不一致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應當進行職稱轉評。在從事新的專業技術工作滿一年后,可以按照現從事的專業技術工作重新申報相應職稱評審。職稱轉評應當符合所申報職稱系列(專業)條件,資歷、年限、業績成果等可以從取得下一級職稱起算。
四、個人申報流程及要求
(一)申報流程
1.獲悉職稱評審工作信息:職稱評審工作通知、相關評審政策及文件通知發布信息,可登陸南寧市水利局網站(http://sl.nanning.gov.cn)“南寧市水利局官網->政務公開->人事信息->職稱評審”欄目內進行查閱。
2.網絡申報路徑:中級、初級職稱通過南寧市人社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網上辦事大廳申報。
個人申報須經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核,按照職稱分級管理的要求逐級推薦。申報人需按要求如實填寫、上傳、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作出承諾并負責,如缺少《南寧市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職稱申報材料清單》(附件7)中標注的“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中的任何一項,申報材料不得提交單位審核推薦。
(二)個人申報要求
1.提交必不可少的基本材料。包括個人基本信息、學歷證書、下一級職稱、繼續教育、社保繳費及破格申報證明材料。
(1)個人基本信息。申報人按申報系統要求如實填寫信息、上傳材料,對個人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并簽署承諾書,因申報人上傳材料出現漏報、錯報或未在指定位置填報上傳所導致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對使用曾用名、身份證號碼非正常變動、關聯的證明材料(如學歷、職稱證書等)與填寫身份證號不一致的,應提供戶口簿本人信息頁等相關材料。
(2)學歷證書。申報人正式申報前應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查詢學歷,對能查詢的學歷,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證書編號等基本信息;對無法查詢的,還須提供學歷證書、用人單位或推薦單位通過查詢個人檔案或學歷認證機構出具的學歷認證相關材料。
(3)下一級職稱。下一級職稱證書信息在職稱申報系統中已實現數據共享匹配的,無需提供職稱證書材料。
(4)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應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申報前需完成2022年度公需科目學習考試任務。2021年度繼續教育(含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學時完成情況,作為推薦參評的重要參考條件。完成專業科目學時的,要及時登錄繼續教育信息管理系統(http://ptce.gx12333.net/)進行學時登記。(詳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附件8)。)
繼續教育學習情況已實現數據共享的,無需個人提供證明材料。本行業繼續教育任務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社保繳費信息。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人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近6個月(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
在南寧市或自治區參保的,無須提供社保證明。在其他地方參保且可通過網絡核實的,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核查途徑,并上傳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函(附件5或附件6)。
(6)屬無職稱或破格申報的,在申報前需向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檔案托管部門職改辦提出申請,提交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相關證明材料、破格申報意見表(見附件9、附件10)并在系統對應欄目上傳,按照職稱管理權限出具推薦意見。
2.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材料。工作業績必須是申報人任現職以來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所取得的業績,包括項目、課題的名稱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完成情況或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
(1)工作經歷主要填寫申報人從事本行業專業技術工作以來的主要工作經歷及所擔任的職務或取得職稱。
(2)業績成果須是取得現有職稱(或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以來所取得的,含項目(課題)名稱、項目規模等級和工作內容、本人所起作用(所任職務)、完成情況或取得的效果(效益)、獲獎及專利情況等。
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原則上均需要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并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同時,經歷和業績材料可結合實際,合并提供,但應注重材料數量標準,做到分類準確、重點突出。
3.論文、著作條件材料。論文著作包括已發表(即在專業期刊上發表)或未發表的(含決策咨詢類信息、項目報告、工作總結、工程方案、設計文件等成果),且必須符合本行業職稱評審條件要求。
論文著作需提供充分的佐證材料,可按重要程度進行排序。論文著作須是取得現有職稱(或國家機關流動到企事業單位人員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以來所取得的,以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公開發表或作為主要編著出版。在期刊發表的論文,需附上期刊封面、目錄、版權頁及全文。專著需提供封面、目錄及內容提要或本人完成的主要章節等。符合撰寫技術工作總結條件的,可按要求以技術工作總結代替論文著作。
4.社保繳費材料。申報人工作經歷應與社保繳費記錄一致。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申報人應有在申報單位連續6個月(不含申報當月)以上個人社保繳費記錄,自由職業申報人近6個月(含申報當月)應不以任何單位名義繳納過社保。
在南寧市或自治區參保的,無須提供社保證明。在其他地方參保且可通過網絡核實的,按申報系統要求填寫核查途徑,并上傳中直駐邕或外省市單位委托函。
5.年度考核材料
(1)申報人需按要求提供2021年合格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表掃描件,并掃描上傳到指定位置。其中,國有、企事業單位申報人以2021年單位年度考核登記表為準,非公單位申報人以《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附件11)為準。
(2)申報單位需在審核時在系統上填寫申報人員近五年合格等次以上年度考核情況。從申報當年往前推算,在申報資歷年限內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含未定等次),不得申報。
6.輔助材料:破格申報材料。屬于破格申報的,需提交滿足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在申報系統中上傳達到破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經申報評委會組建單位所在職改辦審核同意后方可評審(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
7.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考試要求。
五、審核推薦程序和要求
(一)申報方式
實行網絡化申報,個人申報、單位審核推薦、主管部門(縣區職改辦)審核、繳納評審費等流程均通過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完成。
(二)單位審核推薦流程
1.單位推薦需明確責任。審核推薦單位要明確審核責任人,簽署承諾書,落實審核責任。
推薦前需進行注冊。登錄“南寧人社網上辦事大廳->單位辦事->人才服務->職稱業務申報”完成單位(主管部門)注冊。單位(主管部門)要指定系統操作員(不超過2名)負責職稱申報工作,并填寫上傳《關于指定“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系統操作員的聲明》(附件12)。操作員登錄“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進行單位(主管部門)用戶注冊,并按系統提示填報相關單位信息。
2.單位審核推薦。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嚴格按照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第二十條規定的審核審議、單位內部公示、單位推薦等程序及要求進行審核推薦。對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專業技術工作經歷、業績成果和論文著作等材料,由審核推薦單位審核原件并核實真實性后,按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期進行公示。對符合申報條件的,在申報系統據實填寫“審核結果”、“審議小組意見”、“公示信息”等相關信息推薦到單位主管部門(民營企業無主管部門的直接推薦到本評委會)。
3.主管部門審查。各級主管部門(或縣級職改部門,無主管部門的可略)審查階段,采用“接一個,審一個,上報一個”的方式將審查無錯漏的材料報本評委會。為分散后續環節審核壓力,應避免批量報送。
4.組織集中評審。市水利水電行業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核材料,組織開展評審、復核并進行公示。
5.申報中級的請選擇“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中級職稱評審評委會”,申報初級的請選擇“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初級職稱評審評委會”。
6.經審核申報人申報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本職改辦會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明確補充材料時限要求。逾期未補充的,視為放棄申報。
六、時間安排
2022年7月至9月為個人材料準備、申報和單位審核推薦以及各級職改部門匯總審核呈報階段;10月為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職改辦接收審核匯總階段;11月為評審階段;12月為職稱材料整理、審核、二次公示和結果報批階段。
7月20日8:00為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職改辦接收材料系統開放時間。
申報人的首次申報材料本職改辦接收時間接收時間截止至9月20日,請申報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縣區職改辦把握好時間和進度,在9月20日24:00前完成全部審核推薦程序并推送到本職改辦。
申報人根據本職改辦審核意見修改、補充后再次提交的,須在10月20日18:00完成逐級推送。
10月31日18:00為南寧市水利水電行業職改辦繳費截止時間。
請各單位務必將評審材料按照申報系統設定的時間節點和程序報送本職改辦。不按規定時間、程序申報或所提交的評審材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七、職稱證書數據歸集和核驗
(一)關于職稱電子證書。根據《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附件13),自2020年1月14日起我市通過評審、重新確認、認定、遺失補辦等方式取得的職稱,已全面實行職稱電子證書。已發放的紙質職稱證書繼續有效,無需更換為電子證書。
(二)關于職稱核驗。初級職稱通過南寧市人社局官網實行在線核驗,具體按《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附件14)執行。各職改辦要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推進所發放職稱證書數據的在線審驗工作。
職稱核驗主要核驗持證人取得該職稱所依據的學歷、經歷、業績等信息是否真實。發現持證人職稱檔案信息與政務數據信息不一致的,按桂人社規〔2021〕11號文件定開展查處工作。職稱核驗遵循“逢評必核”原則,杜絕“帶病”晉升。
八、職稱評審收費
(一)收費標準。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聯合印發的《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收費標準的通知》(桂價費〔2006〕359號)規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每人次230元,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費每人次150元。
(二)收費方式。評審費的繳納實行網絡繳費,提交材料后,請留意職稱申報平臺內信息,并按信息提示繳費,繳費成功后,材料提交環節結束。
八、紀律要求
(一)加強職稱誠信管理。職稱評審工作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各單位要規范評審程序和嚴肅評審紀律,加強雙向激勵,建立健全倒查追責機制。各級職改部門、評委會和主管部門要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加強本領域范圍內的問題通報,問題通報情況作為評優評先的重要指標納入每年工作情況評估。單位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失信情況書面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個人申報材料造假的,按照現行有關規定嚴格落實誠信管理制度。
(二)加大對惡意舉報的查處力度。單位或個人對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向評委會所在職改部門舉報,舉報材料應署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對于虛假告發、惡意信訪、意圖陷害他人,經核查認定為誣告陷害行為的,按誣告陷害行為人身份和管理權限,依紀依法追究責任。
九、其他相關問題
(一)規范量化評審工作
按照南職辦〔2022〕5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為規范量化評分工作,提高評審公信力和滿意度,現將2022年南寧市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中、初級技術資格評審量化評價主要指標公布如下:
1.學歷、資歷;
2.職業道德及任期內所獲得的榮譽稱號;
3.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情況;
4.業績成果情況;
5.論文、著作情況;
6.綜合評價。
(二)優化評審條件
1.落實決策咨詢類信息激勵機制。決策咨詢類信息折算論文情況,以南寧市黨委信息綜合值班室或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信息處出具的采用告知單為依據,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的證明不予認可。
2.繼續實施關心關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人員職稱激勵政策。具體按《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關于做好2020年度全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現突出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直接評審高級職稱工作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7號)和桂職辦〔2021〕14號等文件執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工作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參加新型檢測試劑、抗體藥物、疫苗、診療方案、病毒病源學和流行病學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關一線人員等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等。其他行業參與疫情防控相關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可優先申報、優先參評,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
3.繼續落實職稱評審向基層傾斜政策,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對在鄉鎮累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15年及以上人員,可破學歷或資歷按評審條件參加職稱評審;對擔任扶貧駐村“第一書記”、扶貧工作隊員等重大任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執行任務時間計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時間。
4.加強民營企業職稱評審工作,規范暢通民營企業申報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做好民營企業職稱評審的政策宣傳和申報評審服務。民營企業原則上按照屬地原則參加職稱評審,也可選擇參加自治區民營企業相關評委會評審,同一單位申報同系列職稱人員須統一申報途徑(自治區或各市)。檔案托管在各級人才市場的,可參加廣西流動人員職改辦組織的相關評審。
(三)未盡事宜咨詢方式。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國家、自治區職改管理部門現行有效的政策執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職稱評審業務、政策解讀聯系地址:南寧市友愛北路17號南寧市水利行業協會,電話:0771-3134403、3108731。
職稱評審信訪、監督管理聯系地址:南寧市友愛北路36號南寧市水利局人事科,電話:0771-3226028。
職稱系統技術咨詢工作請聯系南寧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電話:5668589。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桂人社規〔2021〕11號)
2.《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
????3.《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
〔2022〕5號)
4.《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
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
5. 中直駐邕或外省單位屬地評審模板
6. 中直駐邕或外省單位委托評審模板
7. 南寧市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職稱申報材料清單
8.《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2年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9.工程系列無職稱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
10. 工程系列水電行業破格申報職稱意見表
11.《廣西壯族自治區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
12. 《關于指定“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系統操作員的聲明》
13. 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
14. 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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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評審管理服務暫行辦法》(桂人社規〔2021〕11號).doc
2.《關于做好2022年度全區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桂職辦〔2022〕19號).doc
3.《南寧市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度南寧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南職辦____〔2022〕5號).pdf
4.《廣西壯族自治區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程系列水利水電行業高、____中、初級職稱評審條件的通知》(桂職辦〔2021〕29號).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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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關于指定“南寧市職稱業務系統”系統操作員的聲明》.doc
13. 關于加強職稱證書管理的通知(南職辦〔2020〕10號).pdf
14. 關于啟用職稱電子證書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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